预订须知
预订须知
1、因气候、水位、临时禁航和航道管制等无法控制的原因,船公司将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船的始发港和终到港,并用其它交通工具(大巴)将旅客接送至游船始发站和终点站,可能调整乘船期间上岸参观的景点。
2、三峡坝区及双线五级船闸是国防保护重点工程,属军管区,受行政管制、安全隐患、船闸设施设备检修、冲沙、临时突发问题、天气原因(特大雾)等影响,为 确保三峡河段航运安全,缓解坝区通航压力,三峡通航管理局可能临时采取关闭双向或单向船闸等措施。届时将由游船公司提供旅行车将全船游客接驳至紧邻三峡大 坝上游的港口或下游的宜昌港上下船(1小时高速)。
3、遇夏季洪峰或秋冬枯水季节,轮船吨位过大而水位偏高或过低时,为确保安全,游轮将统一安排旅行车接驳全船客人自重庆市区前往涪陵港或者丰都港登船或自涪陵港(丰都港)离船前往重庆市区(1.5小时车/3小时车)。
4、若游船发生临时机械故障,为确保安全航行,船公司将调整航期或由指定安排其它游船接转。我司不承担其它的责任或赔偿。
5、如因不可抗拒的外力所扰,无法提供原本保证的服务项目时,我司不负担任何责任或赔偿,这种不寻常的情况是指:战争的威胁、恐怖份子活动、自然灾害、火灾、天灾、气候、瘟疫的威胁、传染疾病和所有类似不可抗力。
退变更说明
1、船票为打包产品且不拆分明细,故因游客个人原因未能使用的,被视为自动放弃,未使用部分费用不退,敬请谅解!
2、出发日期前14天(含)之外取消,收取全部费用10%的业务损失费;出发日期前11天(含)-14天取消,收取全部费用15%的业务损失费;出发日期 前8天(含)-11天取消,收取全部费用60%的业务损失费;出发日期前8天内取消,收取全部费用100%的业务损失费。
3、若您所预订的产品在目的地停留的日期部分或全部处在春节、国庆节、五一劳动节、元旦或其它国家性或者地方性重大节日期间(具体时段以国家节前颁布的休 假日期为准,以下类同),鉴于在春节、国庆节、五一劳动节、元旦或其它国家性或者地方性重大节日的特殊状况,如您取消此类已生效订单,需向我司支付全部旅 游度假产品费用总额的100%的业务损失费。
特别说明
1、游船经停景点的游览都将视为一个整体,用车将有游船统一调度,非局部单团独立用车;客人下船游览的各个景点都将有景区内导游负责接待讲解,下船后请紧跟景区导游,先听取讲解,后景区内自由游览或购买个人物品。
2、涉外豪华游轮实行一票制,船票包含内容为包装特惠销售,团队中持有老年证等其他相关证件的特殊人群在景点不再享受其他优惠,行程中客人放弃景点游览或不用餐不退还任何费用。
3、游船航程期间可能会举行一些见面会及行程说明会等活动,以当天航次实际公布为准。
4、出发前请提醒客人带好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儿童),以便办理登船入住手续及临检。
5、为了激励游轮工作人员向游客提供更加规范、优质的服务,我司旅游建议游客向游轮工作人员支付小费。若您对船上工作人员服务认可、满意,请于离船时自愿 在游轮前台设立的小费箱中投入小费信封。建议小费支付数额为每人(含小童)每天50元人民币。再次说明:小费并非强制支付,船方工作人员也不得强行索取小 费,您可根据满意程度自由确定小费数额或选择不支付小费;如果您在选择不支付小费的同时,对游轮上的服务或其他方面的缺陷给予反馈,我们将不胜感激。感谢 您对我司旅游的大力支持!
安全指南
旅游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为保障游客“住得安心、吃得放心、玩的舒心”,我司从出行常识、旅游活动和特殊人群三方面为您提供旅游安全指南。出行前,提醒您仔细阅读相关内容,重视旅游安全,使您的出游真正成为“快乐之游、难忘之游、收获之游”。
1、因气候、水位、临时禁航和航道管制等无法控制的原因,船公司将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船的始发港和终到港,并用其它交通工具(大巴)将旅客接送至游船始发站和终点站,可能调整乘船期间上岸参观的景点。
2、三峡坝区及双线五级船闸是国防保护重点工程,属军管区,受行政管制、安全隐患、船闸设施设备检修、冲沙、临时突发问题、天气原因(特大雾)等影响,为 确保三峡河段航运安全,缓解坝区通航压力,三峡通航管理局可能临时采取关闭双向或单向船闸等措施。届时将由游船公司提供旅行车将全船游客接驳至紧邻三峡大 坝上游的港口或下游的宜昌港上下船(1小时高速)。
3、遇夏季洪峰或秋冬枯水季节,轮船吨位过大而水位偏高或过低时,为确保安全,游轮将统一安排旅行车接驳全船客人自重庆市区前往涪陵港或者丰都港登船或自涪陵港(丰都港)离船前往重庆市区(1.5小时车/3小时车)。
4、若游船发生临时机械故障,为确保安全航行,船公司将调整航期或由指定安排其它游船接转。我司不承担其它的责任或赔偿。
5、如因不可抗拒的外力所扰,无法提供原本保证的服务项目时,我司不负担任何责任或赔偿,这种不寻常的情况是指:战争的威胁、恐怖份子活动、自然灾害、火灾、天灾、气候、瘟疫的威胁、传染疾病和所有类似不可抗力。
退变更说明
1、船票为打包产品且不拆分明细,故因游客个人原因未能使用的,被视为自动放弃,未使用部分费用不退,敬请谅解!
2、出发日期前14天(含)之外取消,收取全部费用10%的业务损失费;出发日期前11天(含)-14天取消,收取全部费用15%的业务损失费;出发日期 前8天(含)-11天取消,收取全部费用60%的业务损失费;出发日期前8天内取消,收取全部费用100%的业务损失费。
3、若您所预订的产品在目的地停留的日期部分或全部处在春节、国庆节、五一劳动节、元旦或其它国家性或者地方性重大节日期间(具体时段以国家节前颁布的休 假日期为准,以下类同),鉴于在春节、国庆节、五一劳动节、元旦或其它国家性或者地方性重大节日的特殊状况,如您取消此类已生效订单,需向我司支付全部旅 游度假产品费用总额的100%的业务损失费。
特别说明
1、游船经停景点的游览都将视为一个整体,用车将有游船统一调度,非局部单团独立用车;客人下船游览的各个景点都将有景区内导游负责接待讲解,下船后请紧跟景区导游,先听取讲解,后景区内自由游览或购买个人物品。
2、涉外豪华游轮实行一票制,船票包含内容为包装特惠销售,团队中持有老年证等其他相关证件的特殊人群在景点不再享受其他优惠,行程中客人放弃景点游览或不用餐不退还任何费用。
3、游船航程期间可能会举行一些见面会及行程说明会等活动,以当天航次实际公布为准。
4、出发前请提醒客人带好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儿童),以便办理登船入住手续及临检。
5、为了激励游轮工作人员向游客提供更加规范、优质的服务,我司旅游建议游客向游轮工作人员支付小费。若您对船上工作人员服务认可、满意,请于离船时自愿 在游轮前台设立的小费箱中投入小费信封。建议小费支付数额为每人(含小童)每天50元人民币。再次说明:小费并非强制支付,船方工作人员也不得强行索取小 费,您可根据满意程度自由确定小费数额或选择不支付小费;如果您在选择不支付小费的同时,对游轮上的服务或其他方面的缺陷给予反馈,我们将不胜感激。感谢 您对我司旅游的大力支持!
安全指南
旅游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为保障游客“住得安心、吃得放心、玩的舒心”,我司从出行常识、旅游活动和特殊人群三方面为您提供旅游安全指南。出行前,提醒您仔细阅读相关内容,重视旅游安全,使您的出游真正成为“快乐之游、难忘之游、收获之游”。